云南省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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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2/11 0:0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解读、回应关切,注重时效、优化服务,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2019年,通过省统计局网站发布信息405条,解读信息发布78条。依照《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明确统一了回复格式,全年接受依申请公开件21件,答复21件,按时办结率为100%。

(一)顺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加大公开力度

一是围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精心组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信息公开,通过在网站开设经济普查专题网页,利用“云南统计”微信公众号、“数据云南”APP和举办统计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经济普查进展,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宣传动画、宣传视频、公益广告片、图解漫画等形式多样的宣传产品,讲好普查故事,提升宣传实效。

二是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在省统计局网站公开发布《云南省统计局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省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在3月9日、7月26日、12月13日分别在《中国信息报》发表了《凝心聚力促跨越 攻坚克难写华章——2018 年云南经济发展回顾及2019 年展望》、《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谱写新时代云南统计事业新篇章》及《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统计保障》等署名文章,12月14日在省统计局网站上进行了全文转载,做到了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三次政策解读。

三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2019年共开展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10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1月27日,省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云南省经济社会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8年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7月30日,省统计局分管局领导出席了2019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回答了记者提问。2019年全年,省统计局未发生重大舆情事故。

四是围绕统计法治建设加强宣传力度。2019年12月在省统计局网站开设“统计法治宣传”专栏,面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案释法”及统计法治文章等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以案释法”以云南发生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为例,编辑成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6个生动案例,警示统计工作人员敬畏“法律红线”,提高自觉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法律意识。通过开设专栏并公开统计法治宣传内容,进一步扩大了统计法治信息公开宣传范围和效果,有效提升了统计法律法规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增强了社会公众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意识,为进一步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工作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五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在省统计局网站开设“建议与提案办理”专栏,按照规定将年度提案办理回复情况全文公开。2019年,省统计局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4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其中承办件1件,即《关于取消财政八项支出纳入GDP核算的建议》(JY100013020673);协办件1件,即《关于加强死亡原因监测工作完善提高人均预期寿命的建议》(JY100013020733)。政协提案2件均为会办件,即《关于红河综合保税区发展的建议》(第120200364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提案》(第120200681号)。由于承办件涉及统计核算方法,沿用国家统计局标准,并不对外公开,已向人大代表函复,向议案处进行了说明。

(二)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云南统计政府信息公开以省统计局网站为主要平台,“云南统计”公众微信号、“数据云南”APP等移动数据端为依托,以政务服务系统、网上信访系统、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政协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管理系统等为抓手,以《领导干部手册》、《云南发展报告》及《云南统计年鉴》等精品统计资料为纸质载体,着力打造全方位、多角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一是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省统计局原网站于2008年建成,历时近十年,采用的信息发布平台版本老化,存在系统不稳定,维护困难等问题。省统计局从2017年12月开始开展网站数据迁移工作,2018年2月网站正式上线运行。2019年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灵活设置专栏专题,主动服务统计工作。及时维护更新网站各类信息,增设了“经济大普查 数说国与家”、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栏,提高了发布时效。及时处理网民通过“我为政府找错”、“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等途径转来的对政府网站的纠错意见,全年回复找错3件,曝光台回复3件。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全年收到网民咨询161件,回复网民咨询件161件,公开答复73件,回复率100%。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实现了即时转载。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云南统计”微信公众号,“数据云南”APP等移动客户端作用,及时配合省统计局网站做好数据发布、政策解读和互动服务,继续采用图解、动画、漫画、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数据解读和统计宣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和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管理,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重大信息发布须经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同意,杜绝发布不当言论。

全年通过“云南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1条,订阅数为840个。“数据云南”掌上数据库手机查询系统APP,用户已达27963人,全年点击30余万次。查询系统加载了5年来的《中国统计年鉴》、《云南统计年鉴》内容,以及10年来云南省和全国其他省市区主要经济指标的月度数据,方便使用者随时随地适时查询各地统计数据,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进一步加大对“省内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省内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力度,按照国家局新标准,经省委编办同意,将“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审批”项目取消,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减少审批项目,审批环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减少申请材料的种类和数量。进一步提升了便捷为民的服务水平。同时,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认真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推送执法人员信息20条,监管对象有效数据1381条,发布监管信息12条。

四是积极整合政务热线。2018年已将热线清理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按照要求,已将省统计局热线“96128”统一到“12345”政府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着力解决“号难记、话难通、诉难求、事难办”等问题,全年收到3件,办结3件,回复率100%。

五是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着力办好电子版公报,建立完善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选登情况通报制度,确保政府公报刊登内容及时全面。6月14日,《云南日报》全文刊载《云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并在省统计局网站及时转载。  

  (三)强化监督保障,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对照新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公开。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条例》的出台,按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是建立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制定印发《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对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范围、原则、类型、责任主体、办理流程等五大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局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

三是切实提高组织管理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坚持领导小组负责人带头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成员单位分工协作,会商解决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2019年12月26-27日,省统计局组织召开2019年全省统计系统办公室政务工作培训会。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专家分别作了政务服务及政务公开的专题培训。各州(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业务骨干,重点县区统计局办公室工作负责人,省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联络员共计13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减少1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减少14件

4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4755138.6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6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1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局每年出台的可以作为政策解读的文件量偏少,政策解读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存在解读谋划不够,解读内容和相关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二是互联网时代对政务服务中的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但从事公开工作的同志应对新标准,理解还不到位,处理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相关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和高校共建解读机制,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各项统计指标进行深入解读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是加强学习培训。针对薄弱环节、难解环节,主动请相关专家到局内指导相关工作开。同时,创造学习的机会,到先进单位交流取经,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及时把握政府信息工作相关的理论政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省统计局出台了两份规范性文件(《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的通知》和《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已按规定向省政府法制机构报送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备案说明一式三份。

我局继续推行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时调整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法依规公布随机抽查结果。同时,按要求及时公开2018年部门决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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