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云南省公安厅 | 访问量:99770 | 更新时间:2019/1/23 14:52:06

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汇总云南省公安厅及其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2019年工作初步计划和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云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网址www.ga.yn.gov.cn)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云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656号,邮编:650228,电话:0871-63052527,传真:0871-63052292,电子邮箱:3500095952qq@.com)。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18年,云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条例》《规定》,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6号)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全面细化贯彻落实,努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公安机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服务“三大攻坚战”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推进政务公开作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常抓不懈。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同志主持召开厅党委会议,明确2名厅领导分管、厅直单位各1位领导负责组织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同时,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厅直单位2018年度 “重点工作”考评项,落实了分值占比不低于4%的要求,强化跟踪考核问效。

 

(二)紧盯重点工作,狠抓推动落实。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年度政务公开要点,结合省公安厅实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公安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云公警令传﹝2018﹞242号),细化明确了57项重点工作,并提出要求。省公安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办问效职能,督促厅直单位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厅直各单位严格按照“年布局、季统筹、月计划”工作思路,坚持事前谋划、事中督导、事后总结,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有力有序推动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和全省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省公安厅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安排,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对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整改工作中,厅直各单位主动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将各项工作落实到部门、具体到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任务。

 

(四)加强宣传培训,注重能力提升。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平台作用和组织开展“110”、“122”等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日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专项业务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并于年内组织1期厅直单位分管领导和责任民警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省政府办公厅公开办专家授课,不断提升厅机关的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2018年,省公安厅通过门户网站“云南警方”和微博、微信新媒体,多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9289条。省公安厅通过云南省“96128”政务查询专线电话转接群众咨询来电383通,转接成功率100%,群众满意率96.61%;通过相关平台受理答复群众咨询10156条,其中,“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9852条、“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240条、省政务服务平台64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省公安厅结合工作实际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领域、社会公共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厅直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省公安厅门户网站“云南警方网”开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由省公安厅牵头负责的“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厅本级成立涉案财物管理专班,制定《云南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积极筹建“云南省公安厅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同时,对涉及到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五公开”要求实行清单管理,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准确发布《云南省公安厅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标清单》。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省公安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服务的指示要求和安排部署,明确“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牵头厅领导和责任部门,强化措施落实,全面推进公安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着力优化公安机关行政效能,助力推进全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发展。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对《云南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进行任务分工,细化改革措施,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先后三次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察,将各级公安机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列为督察重点,并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对厅直单位考评。二是助力省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对《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中涉及公安机关的60项行政许可事项认真进行了梳理研究,并依据省政府最新修订的通用标准模板,对其中55项事项编写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及时对社会公布,实现全省公安机关行政许可事项“五级十二同”;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爆破作业单位许可”等13个(其余事项涉密或内部审批)省公安厅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录入省政务服务平台,并将办理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了30%;对群众咨询、投诉事项,及时回复、迅速办理;协助省平台办顺利完成省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用户身份核对。三是配合“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成立省公安厅“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按时按质完成第一批上线任务,共上线运行41个事项,占全省首批上线事项(153项)的26.79%,其中涉及省公安厅办理类事项37项,占全省66项的56%。同时,积极做好“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准备、宣传等各项工作。四是抓好公安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工作。省公安厅政务服务大厅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建设、运行和管理,各大厅切实做到外观标志标识醒目统一、基本服务设施齐备完善、公开公示信息准确无误。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交办省公安厅18件人大建议、27件政协提案。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按时按质完成负责承办的18件建议、27件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并通过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提案工作管理系统按时完成网上答复,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都规范准确。在此基础上,主动将不涉密的5件建议、1件提案办理答复内容通过省公安厅门户网站“云南警方网”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获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交办督办单位的肯定和认可。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重大决策部署,将省公安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与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及时、主动、全面、准确、权威发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让群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支持公安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群众利益、维护国家安全、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和改革举措,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促进“放管服”改革与社会和谐。一是强化重要政策解读。2018年,省公安厅共公开发布解读《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出台全省公安机关保障服务脱贫攻坚12条措施》《云南省公安厅扫黑除恶公告》《云南省实施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免费政策》等政策解读材料9次(份)。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解读人”责任。按照“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2018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3次以上”的硬性要求,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同志先后参加全国公安厅局长权威访谈作“云南公安聚力新跨越”解读、发表署名文章《矢志不渝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在《新华内参》上发表署名文章《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服务保障云南跨越发展》等政策解读7次;厅党委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带领各单位多角度、全方位进行政策解读。三是建立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省公安厅在对政策解读进行系列部署的基础上,年内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省公安厅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云公警令传﹝2018﹞412号)。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云南警方网”开设“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涉及政策文件的,文件发布后在3 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同时,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通过“云南警方”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公安新媒体平台,以图解、H5、宣传海报、动漫、音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回应,2018年共公布相关材料30余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建立完善涉警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对下指导,强化责任落实,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及时跟进关注,通过主流媒体通报权威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省公安厅认真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依法、规范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年内,共接到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6件(网上受理15件、来函申请1件),其中有效申请11件。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的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按照相关规定可以不公开的9件。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推进网站、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已初步形成地域、警种特色鲜明,覆盖行业、人员广泛的云南公安机关网站和新媒体群落,助力政务公开。一是强化平台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云南警方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云南警方网”暂行管理办法》、《云南公安新媒体管理办法》,对网站安全保障机制、信息保护制度进行健全规范。二是抓实门户网站日常维护。全面加强云南警方网站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2018年共发布信息1000余条,图片2000余张,网站总访问量达 1858万余人次;全面完成8次政府网站纠错平台曝光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完善专栏设置,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加挂“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我为大督查提建议”、云南省公安厅“双公示”等专栏。三是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工作。强化厅党委对公安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审批权限,明确了公安新闻发布的形式、内容、组织程序等事项。深化落实《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将10名政府新闻发言人名单在“云南警方网”发布。紧紧贴近人民群众需求,着力回应社会各界期盼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坚持以“自办媒体为主、合作媒体为辅、社会媒体参与”的新闻发布工作思路,不断深化与新闻媒体的战略合作,着力推进自身新闻发布平台建设,搭建了云南警方新闻发布平台集群,即:云南警方网、云南警方“三微”发布大厅、“云南警方”头条号、一点号、企鹅号、抖音号、人民日报客户端政务号、“云南警方一直播”、云南警方手机报、云南警方杂志,开设独立专栏云南电视台《云南警方》、《警界线》和云南交通广播“午间关注·云南警方在线”,使公安新闻发布平台成为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群众了解公安机关的坚实桥梁。2018年,报请省政府召开了“云南省公安厅推出第一批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云南省公安机关再推‘放管服’改革新举措”等系列新闻发布会,积极参加“云南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闻发布会”。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机制强落实,调整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政策解读等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领域、社会公共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配合做好政府公报有关工作进行了规范。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总体来看,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厅直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单位之间推动力度不一;公开实效不够,拓展公开范围不够有力,公开渠道、形式不够丰富,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界定把握不够准确。

 

十三、2019年工作初步计划

 

2019年,省公安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切实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应对、回应关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党委会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针对当前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持续推进公开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厅直各单位切实树牢“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意识,督促各项公开业务有序开展,全面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落实制度规定,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持续加强对《条例》《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系列意见制度的学习领会,全面掌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等具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继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应对、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言人、工作督办、考评通报等各项公开制度,不断规范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坚持问题导向,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加快推进“云南警方网”改版建设,合理设置栏目,强化运维保障,不断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可读性。继续发挥云南公安机关网站和新媒体群落的信息公开主渠道优势,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实效。四是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要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云南省公安厅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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