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公众互动> 领导信箱 > 写信须知

信访须知

为了保证您的申请能正确提交并被及时处理,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时,请提供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如果您需要申请减免费用(仅供公民申请),请提供减免费用的证明。


   二、依申请提出的政府信息,必须是本行政机关制作、保存的完整的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汇总或者重新制作等处理。


   三、举报、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请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网上信访”、“投诉举报”等栏目提交相关事项或者反映情况。


   四、请您正确选择“申请人身份”提交申请,避免提交后,因填写不规范影响到您的申请,如属机构、企业或者社团组织等申请的,不应以“经办人、委托人”等个人名义选择“公民”身份提出申请。


   五、如本系统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书面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六、请您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联系方式等事项必须真实有效,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带*为必填/必选项。以便您及时收到反馈信息。


            我们会为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