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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营办组织实施《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贯彻落实省级任务分工

来源:中小企业处 发布时间:2022-05-19 14:43:3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省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民营办)在今年3月牵头编制形成了《条例》省级单位分工方案,对《条例》中相关条款的落实提出了明确的牵头部门、分工配合部门或主要职责部门,并向30余家省级相关单位两次征求意见。各相关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对方案中涉及的责任分工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省民营办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5月9日印发关于组织实施《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通知对省级各相关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尽快组织实施。对照分工方案明确事项以及分工安排,对于可直接实施的政策措施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立即组织实施,确保中小企业尽早享受法规红利。二是抓紧制定落实细则。对于《条例》中需要进一步细化的政策措施,要求涉及事项的各牵头责任部门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具体落实细则和专项配套支持政策,确保《条例》相关要求落地见效。三是加强宣传解读,确保相关政策有效传导至广大中小企业,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和关切。四是加大执行力度。结合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及时协调解决《条例》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不断增强中小企业获得感。五是反馈落实情况。通过做好《条例》相关任务条款的实施情况跟踪分析,梳理总结各相关单位促进中小企业纾困发展的措施及实施效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考虑及相关工作建议等,按年度形成总结报告。

终审:管理员(赵蕾)
民营 组织 实施 云南省 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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