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0716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5-09-17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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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频谱资源为什么是国家战略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一方面,这是由无线电频谱资源的自然属性决定的。无线电频谱资源是全世界平等共享的自然资源,其传播不受行政区域和国界的限制,又具有易受干扰的特性,因而要使无线电频谱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维护良好的空中电波秩序,必然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统一控制和管理。另一方面,无线电频谱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其有限性日益凸现。随着各种无线电技术与应用层出不穷,人类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需求急剧膨胀,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稀缺程度不断加大。因此需要以国家的公权力统筹规划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协调、解决频谱资源供需之间的矛盾。总之,国家只有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统一管理,才能更好地协调各方用频需求,确保用频安全,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有效利用。任何侵犯无线电频谱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行为,都是侵犯国家利益的行为。在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无线电频谱资源国家所有的制度。
无线电频谱资源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战略性资源,是指关系国计民生、在资源系统中居支配地位的资源,重要矿产资源、石油资源、水资源、土地和食物资源是最为典型的战略资源。同时,现代国计民生不可或缺的无线电频谱亦是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当今世界,我们周围的空间几乎每时每刻都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无线电信号,如果没有无线电及无线电通信在各个领域丰富多彩的应用,人类社会就会立即陷入瘫痪。特别是在信息化时代,以无线电频谱作为基础资源的无线通信及其他应用,在构建信息社会,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中越来越显示出不可替代的重要性。无线电技术及其应用已经渗透到政治、军事、工业、农业、交通、文化、科技、教育和人们日常生活等各个领域,无线电技术及其应用水准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发展水平的标志。无线电频谱资源是现代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并已构成了信息化时代人类生存条件的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