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126000000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1-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0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举措、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一、总体情况
(一)三坚持三强化,全面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一是坚持公开常态,强化思想认识。省工业和信息厅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作为坚持依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加以推进。年内厅主要领导在厅务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多次就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批示并提出具体要求。建立错情通报机制,适时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年度年内组织开展整改工作2次),以问题倒逼,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公开意识提升。二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厅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厅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厅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明确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并按照《关于明确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的通知》要求,向省政府办公厅及时报备。三是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公开指导。针对每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难点,及时研究部署,制定印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云工信办〔2020〕52号)的指导性通知,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协同一致,形成工作合力。
(二)三聚焦三用力,全力促进政务公开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聚焦标准引领,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上用力。建立公文逐级审核制度,明确必经程序,系统梳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代拟或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化管理,印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云工信办〔2020〕61号),对公开主体、公开依据、公开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有序推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内部整改为推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近年来先后印发政务公开相关各类制度10余项,涉及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的方方面面。
二是聚焦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上用力。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结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职责,实时发布涉及“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方面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特别是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在厅门户网站开设工信系统“应对疫情复产复工 工信系统在行动”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疫情物资保供情况、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等公众亟需信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设立“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建立“行政执法”专栏,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将可通过互联网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积极推进数据对接和共享工作,完成与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对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事项办事指南准确跳转链接至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实现事项同源、服务同根、更新同步。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扶贫有关政策文件及实施情况等信息,持续做好涉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职责的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等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职责,继续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涉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项任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对工业经济、重点产业培育、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去产能、安全生产、节能环保、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监管及风险处置措施等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倒逼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围绕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设立“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职称评审、招考录用等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涉及民生改善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聚焦工业经济运行、工业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发展、两化融合和信息产业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民营经济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绿色节能和智能制造、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动能转换等重点工作,综合运用现有平台,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多层次、多维度总结工作成效,进行政策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聚焦合法合规,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上用力。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云政办函〔2020〕69号)以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云工信办〔2020〕51号)要求,严格办理程序、统一格式要求、归口规范反馈,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官方网站设立了“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了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程序等信息,方便公众申请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建立“依申请公开档案库”,加强案例分析,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三)三固定三严格,着力增强政策解读实效
一是固定流程,严格把关。强化政策解读材料的报送,对拟以省人民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起草处室要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对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名义公开(或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由牵头处室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厅办公室严格把关,未同步报送解读材料的文件不予报签。二是固定内容,严格审核。对解读材料进行规范要求,及时共享解读规范格式,要求解读材料突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深入解读政策内涵,避免误解误读。三是固定时间,严格发布。依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协同办公平台”建立政务公开的联动机制,根据标注的公开属性系统自动筛选出拟公开的政策文件,与厅门户网站协同对接,赋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文实时查阅权限,及时掌握文件公开动态,强化跟踪督促,确保有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
(四)三充分三促进,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突破
一是充分借力多渠道,促进政务公开平台创新发展。结合工作实际,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主动联系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积极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宣传作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发布工作简讯等各类信息582条,政务公开信息473条。不断加强网站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功能更,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IPV6改造。强化统筹做好新闻发布会工作,做好政府信息解读工作。2020年组织和参与各级各类新闻发布会21场次。主动对接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加大政府信息影响力,聚焦工业经济运行、工业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园区发展、两化融合和信息产业发展、民营经济建设、绿色节能和智能制造、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动能转换等重点工作,综合运用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其他网络媒体以及“云南发布”等平台,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多层次、多维度总结工作成效,进行政策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截至目前,通过央媒、省媒及各类政务平台共刊发宣传报道累计300余条(次)。其中:在央视新闻联播刊发采访报道2条,在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等省级主流媒体编发报道220余条,“工信微报”“云南发布”等各级政务公开平台采用发布信息80余条。发挥新媒体作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微信(“工信云南”),加强平台宣传工作,同时用好微信平台的舆情收集功能,做好平台的咨询及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共4413名用户关注,发布信息242期、1226条,总阅读量386583余次,转载量18888条。
二是充分深化平台建设,促进完善建立政务公开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深化协同办公系统功能,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联动机制,开辟了集中政策公开的有效路径,与公文印发环节形成共享对接,实现政策文件及时公开。做好政府公报刊登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报刊登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工作。强化“12345”平台管理。明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2345”专线连接电话三部,分别由四位同志负责接听,指定专人负责签收办理省平台转办工单,对“12345”转办工单实行闭环管理,实行签收负责制,由签收人进行全流程全环节督促办理、归口回复,建立办理台账,逐件登记办理去向,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追溯。
三是充分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促进激发政务公开工作新活力。提高人员素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积极组织全厅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内组织开展工信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不断促进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升。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机关党委(人事处)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务公开考核机制。继续加大信息动态报送力度,明确月度考核指标,压实责任。强化政务公开督查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力促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效推动。
二、主动公开政 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 | 减少3项 | 2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减少2项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 | 减少2项 | 0 | |
行政强制 | 6 | 无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82 | 244163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倩況 | |||||||||
法从其他组织 | 总计 | |||||||||
自然人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跟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需要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有序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内生动力有待加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需加深和扩宽;二是平台设置的规范化程度仍需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和回应的能力水平仍需提升。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以问题为导向,着力促进重点信息公开,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水平,努力在主动公开上取得新进展,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自身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