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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协作】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省际警务交流协作(二组)首次联席会议在云南召开

  2023年5月10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省际警务交流协作(二组)首次联席会议在云南芒市召开。会上,云南、北京、吉林、安徽、湖北、宁夏6省(区、市)戒毒管理局签订了《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机制合作协议》,发布了2023年度合作计划。司法部戒毒管理局章常宁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德宏州委书记、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姜山致辞。

  建立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机制是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是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发展的有力举措,是司法部戒毒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交流协作,促进各地共同应对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推动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务实之举。6省(区、市)戒毒管理局共同签订的《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机制合作协议》和年度合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省际警务交流协作的工作机制和合作建议,从安全管理、戒毒执法、教育戒治、安全生产、智慧戒毒、队伍建设等6个方面细化了10项合作事项,谋划了一批务实合作项目,对6省(区、市)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推动和促进作用。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机制坚持把推进警务交流协作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通过深化警务交流协作推动解决制约戒毒工作发展的难题,以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检验主题教育成效。要坚持开放包容、资源共享,发挥各地在戒毒资源、方法、经验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互通信息、互享成果、互补短板实现互利共赢。坚持转变观念、激发动力,将探索构建“一体两翼”工作格局作为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的重要抓手,共同提升戒毒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坚持深度交流、广泛协作,聚焦影响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长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找准省际警务交流协作的契合点、着力点,同心共谋、合力攻坚,深化拓展警务交流协作的新领域、新方法。

  会上,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华作轮值发言,省际警务交流协作(二组)成员单位围绕“省际警务交流协作”作主题发言。

  会议期间,云南省禁毒办主任、省公安厅禁毒局党委书记、局长朱曦明与省戒毒管理局局长杨华共同为云南省毒品预防教育基地揭牌。与会代表赴云南省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新所区调研指导。

  司法部戒毒管理局有关领导,滇、京、吉、皖、鄂、宁6省(区、市)戒毒管理局领导及有关同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相关领导,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云南省戒毒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戒毒场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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