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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006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俸力秋代表:
  你提出的00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的建议》,已交由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和省人大办公厅分别研究办理,首先感谢你对法治宣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省司法厅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能认真研究落实,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们以“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为契机,全面深入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禁毒意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促进法治云南建设,将禁毒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全省“七五”普法规划,上报省委、省政府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批转全省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将禁毒法治宣传工作列入普法规划和2017年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将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写入《2017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工作。对于提案中的建议,我们拟结合我省“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高宣传实效,从2016年开始,省司法厅拟用五年的时间在全省129个县(市、区)普遍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016年4月申报的第一批25个县市区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目前已按照建设参考标准基本完成建设。其中9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已投入使用,基地建有多媒体教室、青少年模拟法庭、法治教育展览室、图书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各地司法局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组织学生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地接受法治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至今共接待参观者18000余人次,参观者包括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等。基地建设标准中要求每个基地有一个禁毒展厅(台),基地已成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专门场所和重要平台,通过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在青少年当中建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禁毒宣传网络。第二批25个县(市、区)已经按计划启动,省司法厅还计划全力打造一至两个省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起到指导全省、辐射全省的作用。
  二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活动为载体,覆盖社会各个层面推进全省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我们要求各级各部门将禁毒法治宣传工作与“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有机结合起来,将禁毒法治宣传融入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创新形式,丰富方式。通过组织法律志愿者、普法讲师团、法治文艺宣传队的形式送法进村寨、进社区、进校园。在青少年普法工作中,我们采取“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警示教育演讲团”巡回演讲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在农村普法工作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民主法治村创建等工作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农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民族地区,开展法律进寺庙、法律进牧场活动。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将禁毒法治宣传工作与法治区域建设、法治城市建设、法治县市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各地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将其列入考核标准。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将禁毒法治宣传教育覆盖到全省各个角落,使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更好成效。
  三是贯彻落实工作机制。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我们积极制定并以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云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云治省〔2015〕7号),以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法治宣传专项组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省级执法部门(单位)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目录> 和<省级执法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季度报表>的通知  》(云治省法宣组〔2015〕5号)。充分调动执法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对执法对象以及社会普法的工作力度,提升普法实效。今后我们将继续与省禁毒委、省关工委、团省委等单位密切合作,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6月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全省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是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新要求。我们与云南电视台联合开办《法治在线—以案释法》节目,2016年在云南电视台录播了以预防未成年人吸毒为专题的《法治在线—以案释法》电视访谈节目。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释法,分析未成年人吸毒的原因,介绍预防措施,云南广播电台、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法制网(法制日报社的网站)、云南网、云南普法微信平台等其他六大平台实行联播联报。今后我们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的原则,利用新媒体平台继续开展适合青少年心理特点的专题教育活动。


 

云南省司法厅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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