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18日,云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推行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试点工作通过了云南省戒毒管理局的考核验收,成为首批通过省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考核验收的单位。
省女所、省五所作为试点单位,面对收治压力大、工作任务重、警力紧张、专业人才不足等困难,在历时半年的辛勤耕耘中,以司法部提出的科学戒毒理念为引领,严格对照司法部的规定和省局制定的《实施方案》、《指导手册》、《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标准手册》、《考核验收标准》,以及历次专题推进会的要求,在警察职工中开展了动员和大讨论,把全所警察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将推行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戒毒工作战略性任务来抓,最终将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植根于云南,并破土发芽、茁壮成长。
省女所、省五所通过实践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戒毒工作水平和质量取得了明显的变化,管理戒治“四区”、“五中心”建成,区域外观标识标牌清晰,各类功能室及设施设备配备齐全,中心专兼职人员配置到位,并积极探索实行实体化运作,初步建立了“四期”期段流转机制、“五大中心”工作细则等制度。省女所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等中心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实施科学化戒治取得的成果令人欣喜鼓舞,成立专管大队配强力量,针对回归指导期戒毒人员的戒治方法和效果令人耳目一新;省五所克服收治压力、突破瓶颈设置回归指导专管队,实现了分区分期管理戒治,自筹资金40余万元完善提升康复训练中心。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雏形和试点工作的效果已经呈现出来,这必将为全省各强戒所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推行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是省局确定的长期抓的一项重点工作,对试点单位的考核验收仅仅是对推行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试点情况的一次阶段性检查、入门级验收。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戒毒系统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对标对表,加快推进,确保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在云南全面开花结果。(省戒毒局教育矫治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