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与云南省传染病医院(艾滋病关爱中心)签订医疗联合体建设合作协议。
按照司法部和国家卫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医疗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9〕12号)的要求,省二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根据在所集中管理戒毒人员特殊患病情况,按照就近就便,及时规范救治的原则,积极与云南省传染病医院(艾滋病关爱中心)对接联系。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就省二所艾滋病戒毒人员危重疾病抢救治疗绿色通道、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医疗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医生多点执业、对口支援、人员派驻、业务指导等多种合作方式达成协议。省二所党委委员、副所长杨茂辉及集中管理大队、生活卫生科、管理科、医院相关负责人员参加签字仪式。
会上,省二所领导主要介绍了省二所在艾滋病防治及艾滋病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后警察职工职业暴露防护风险、警察职工心理减压、医护人员技能提升、绿色通道建立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努力探索形成戒毒人员全员筛查、集中管理、规范治疗、关爱帮扶、出所转介于一体的特色管理模式。
云南省传染病医院(艾滋病关爱中心)党委委员、副院长寇建琼介绍了近几年云南省传染病医院在艾滋病治疗、心理卫生治疗、精神病治疗以及西南片区艾滋病防治培训基地建设取得的成绩。她表示,云南省传染病医院始终全力支持国家禁毒防艾工作,与多家监管场所单位长期开展业务合作关系,通过此次签订协议,将与强戒场所进行更广泛密切的交流,包括全力支持强戒场所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方面的需求,逐步实现医疗资源、信息、学术研究成果共享最大化。
此次医疗联合体建设合作是省二所继与昆明市第四人民医院实现医疗联合体建设合作后,再次为所内集中管理特殊戒毒人员量身定做签订的协议,是切实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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