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记者:季征
近年来,云南省全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同时,不断加强科技监督工作,完善科技创新监督链条,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和自律等,省科技厅先后印发《云南省科技厅财政科技计划(专项)监督工作规定》《云南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科技厅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强化科技计划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同时,采取诚信审核、信息公开、重要问题核查、公众监督、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等方式,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专家遴选和使用、项目验收、动态调整等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进行监督,并积极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确保监督工作有效衔接。
在奖惩方面,云南省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对认定为容错免责的责任主体不予追究责任;对履行合同约定、严守法规纪律、诚实守信的单位和个人,在资金保障、资源配置、评奖评优、创新创业等方面进行支持,并赋予更多的自主权;对有违规行为责任主体,采取约谈、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降低信用等级、终止项目合同、追回财政资金、取消项目管理资格、一定期限禁止参与财政科技项目、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树立起“科研必讲诚信、失信寸步难行”的导向。
此外,云南省积极推进科技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依托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监督信息平台,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全流程监管,实现监督信息共享;加强科技专家库建设,开发咨询评审专家抽取平台,实现专家参与科技咨询评审风险规避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