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计局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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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7 0:00:00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云政办函〔 2021〕25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总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省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的认识,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必须答好的时代答卷,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省统计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沟通协商,力争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一、基本情况

省统计局历来把认真研究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法定职责和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接收、组织、调研、协商、答复等工作,让 “高效、标准、规范、专业”要求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建议、提案重要作用。

2021年,省统计局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件。其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协办件共2件。

(一)人大代表建议情况

建议一:关于加快建立云南省统计大数据运用服务平台的建议(第 JY100013040171号),省统计局为主办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为协办单位。

建议二:关于开展《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建议(第 JY100013040802号),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为主办单位,省统计局为协办单位。

(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政协提案:云南省残疾儿童教育与服务的现状及对策建议的提案(第 120400664号),省残疾人联合会为主办单位,省统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同为会办单位。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建议提案交办会后,分管局领导第一时间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了建议、提案的接收情况。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分管局领导牵头安排布置,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强面商和沟通汇报,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努力将代表、委员的建议、意见转化为推动云南统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3月16日,省统计局党组2021年第11次(扩大)会议集体审议通过了建议提案工作分工建议,层层分解办理任务、分工协作、归口办理,积极主动、协调有序地组织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了党组及时研究部署、高位推动。

严格落实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负主责,局办公室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 “五级责任制”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五定”(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办理工作要求,逐级压实责任、明确要求,加强对建议提案的签收、登记、分类、交办、面商、答复等流程管理。

(二)明确分工职责,规范办理程序 分管局领导多次召集办公室、政法处(执法监督处)、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局 “智慧统计办”、数管中心等相关处室召开工作布置会,要求扎实做好接收核对、登记交办、调查研究、沟通协商、书面答复、复文公开、总结报告、续办续复等每一个具体环节,扎实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处)室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注重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

局办公室将《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复文格式及公开要求通过爱数共享至各承办处(室)。要求各相关承办处 (室)对代表建议、提案进行签收,和代表委员、主办单位等沟通,深入细致了解建议、提案本身的案由背景、基本指向、意图主张,明确办理时间和办理措施。主办件的承办处(室)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联合调研,切实做到真面商、勤面商;会办件、协办件的承办处(室)配合好主办单位进行面商,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针对性,确保办理结果让代表、委员满意。

(三)结合实际,做好调研工作。 省统计局结合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以及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带着问题调研,切实找准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意见,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措施或对策建议,充分体现办理工作实效。省统计局 “智慧办”主任及数管中心主任率队赴红河实地调研王晓玲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全省统计大数据运用服务平台的建议》(省统计局主办件)的内容,多次与王晓玲代表实地面商,回复建议的态度和质量均获得了王晓玲代表的高度满意和赞赏。

(四)加强沟通,做好协商工作。 牢固树立协商理念,始终坚持 “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除主办件赴实地调研、座谈外,会办件、协办件也采取电话交流、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协商方式,把沟通协调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加强与建议、提案者的沟通联系,充分诚恳地听取意见,办理后及时回访,进一步征求意见,巩固和发展“提、办、督”多方良性互动,各方充分参与的良好局面,力求全面、有效、妥善地解决实际问题,让代表、委员满意。

(五)坚持结果导向,高质量做好办理答复工作。 在做好答复草拟工作后,及时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交流协商,将办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量化考核内容,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吸收转化为推动云南省统计局高质量发展的真招实招。按照规定时间用正式文件将办理情况逐件答复,努力做到答复内容针对性较强,有的放矢,做好纸质版的报送工作。电子版也实时通过系统报送,并根据办理结果分类情况,分别标注类别。

针对开展《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建议,制定 “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由省、州(市)、县三级统计局上下联动,对全省2085家企业(单位)及65个乡镇开展执法检查,着力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水平。

针对关于加快建立 “云南省统计大数据运用服务平台的建议”,省统计局正在省委、省政府、国家统计局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加快推进统计大数据综合应用系统项目和“智慧统计”项目建设,谋划好云南统计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蓝图,打造统计信息化新高地。

针对 “云南省残疾儿童教育与服务的现状及对策建议”的提案,已建议省妇儿工委办在《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中增加“加强残疾儿童服务与保障”相关内容,增加“残疾儿童系统性管理和可及性服务与保障”等相关监测指标。

省统计局全部建议、提案办理于 6月前全部办理完毕,及时通过“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政协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管理系统”报送了办理复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统计局各处(室)之间单项建议、提案承办工作开展水平还不平衡;作为会办、协办单位时,建议、提案的办理方式更多依靠主办单位主导,主动面商力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在今后工作中,省统计局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使建议、提案在政府科学化、民主化决策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协办件、会办件的沟通协商力度,增强答复的针对性,提高参考价值。

云南省统计局

2021年9月18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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