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促进药品形成合理市场价格,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联合采购地区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工作办公室,代表5省(市、区)医疗机构实施联合带量采购,拟定了第一批常用药品联合带量采购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10月16日下午18:00前将意见或建议(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cqzczx@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3-88975677、023-88975746
《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常用药品联合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pdf
联合采购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