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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参与全国首次省级跨区域短缺药品联盟采购 中选率100%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1-06-26 00:01【字体:

针对目前市场部分替代性差、企业生产动力不足、供应不稳定、价格波动异常而影响群众用药可及性的药品短缺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促进短缺药品市场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抑制价格过快上涨、减轻群众用药负担,6月18日,重庆、河南、广西、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九省(区、市)组成采购联盟,在重庆市成功开展短缺药品联盟保供稳价采购。

渝豫桂琼滇青宁新新疆兵团九省(区、市)采购联盟,坚持保供稳价和多家中选的原则,采取“市场竞价综合评审+议价”方式,充分考虑市场占有率、医疗机构覆盖率和合理利润空间、原料供应,促进企业恢复生产并提供质优、价格合理的产品;通过联盟地区集中带量采购,扩大市场份额,强化合同约束,对医疗机构保障中选产品的使用进行要求和监管,提高企业生产供应的积极性。本次联合带量采购,包括国家短缺、地方短缺和供应紧张的药品,共15个品种,涉及抗微生物、抗肿瘤、解毒剂、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生殖系统、肌肉骨骼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等多个治疗领域,涉及10个临床急抢救药品。参与本次带量采购报价的15个药品20个分组全部中选,中选率达100%。中选药品在确保供应的同时,中标价与历史成交价相比稳中有降。国家短缺药品清单中已停产的药品,通过带量采购中选明确恢复生产,并确保联盟地区的供应,达到了“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水平、稳定临床用药”目标。

本次联盟带量采购是全国首次省级跨区域短缺药品联盟采购,进一步发挥了医保基金针对性战略购买作用,着力破解短缺药临床用药难题,让临床有药可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用药可及性。也是省级医保部门在专项带量采购的创新尝试,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的创新拓展,对解决临床用药短缺和患者用药可及性问题有重要的意义,具有一定试验和示范带动效应。下一步,联盟采购地区将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强化中选产品供应保障,确保此项惠民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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