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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王艳君副局长上线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时间:2021-07-15 20:54【字体:

主持人:

关注民生、解读政策、你关心的,“在线访谈”为你解答。大家好!欢迎收看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艳君做客“在线访谈”栏目,为大家介绍2018年省医保局成立以来,我省进一步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不断织密医疗保障网络,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医保公共服务,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的有关工作情况。

王副局长您好,欢迎您来到“在线访谈”栏目。

王艳君:

主持人好,网友好,非常高兴来到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主持人:

我们知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要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医保工作与人民群众健康是息息相关的,首先请您介绍一下省医保局在响应“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方面,是如何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

王艳君:

我们把学习党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党史、悟思想,核心还是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医保是党中央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那么当前我们是扎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一是扎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采购及接种费用保障,严格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还有费用保障工作有关政策,全程做到“钱等苗”,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新冠病毒疫苗的采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免费接种到疫苗,充分发挥医保的“定心丸”作用,解决人民群众在健康方面的后顾之忧。

二是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去年全省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79万家,追回了医保基金6.83亿元,公开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施举报奖励,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常态化制度化地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让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及时用上优质便宜的药品和耗材,切实有效减轻看病就医费用负担。以去年为例,开展10批次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省每年预计可节约采购资金约23亿元。

四是着力打通医保公共服务的“堵点”。积极推进全省智慧医保建设,启动了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我们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同时支持刷脸、扫二维码、医院诊间结算、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这些方式让群众的就医体验感更加满意。我们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统一全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清单有31项。全面梳理医保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一共29项,在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了10项,将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下沉至医疗机构直接办理。还放开门诊就医选点和开药量的限制,实施长处方政策。同时,对于异地就医的需求,完善了直接结算工作,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垫资跑腿问题,满足参保群众异地就医需求,通过这些方式推动医保政策连民意、惠民情、暖民心。

主持人:

谢谢王副局长,我们也知道,去年《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为我省未来10年的医保改革划了重点,《实施意见》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请您介绍一下我省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以来,几次重要的改革历程及成效。

王艳君: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时期,我省与全国同步建立了包括公费医疗制度、劳保医疗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199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在这个基础上,在1999年,省政府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86号),标志着我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全面启动。

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2003年,我省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全国4个试点省份之一,在20个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

2007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我省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至此,城镇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制度安排标志着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2017年为解决城乡二元差异,省委、省政府决定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00年以来,跟随着全国改革步伐,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建和完善的同时,我省先后建立了大病补充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等制度。加上商业健康保险、职工互助保险等补充性保险,我省的医疗保障网不断织密和扎牢,逐步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2018年,新一轮机构改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专门组建医疗保障部门,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应运而生,全国统一、上下对口、管理顺畅、服务高效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有序建立,翻开了我省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2020年,全省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583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职工的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达到86.91%,城乡居民73.03%,总体符合国家医改的要求。

主持人:

众所周知,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和目的?具体有哪些主要内容?而“改革”二字又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王艳君:

医疗保障工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建立全民医保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明确了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定位和所有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20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印发实施,这是第一份以党中央名义出台的医疗保障领域改革文件,明确了未来十年医疗保障改革的设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初步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全民医保制度,实现了我们边疆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千年梦想。但是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和人民群众对健康福祉的需要日益增长,医保领域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也逐步凸显,新机遇、新挑战交织,旧问题和新风险叠加。主要是定位不清晰、制度碎片化、保障有短板、监管不严格、改革不协调、包括基础也不够牢固,这些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获得感,必须加以改革。

去年,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党中央的要求,推进新时代云南医保工作的行动指南,旨在促进医疗保障制度的高质量发展,是我省医疗保障工作未来10年的行动纲领。《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的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在2025年,全省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到2030年要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还有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主持人:

在2020年年初,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役中,医疗保障制度及时启动预案,这让确诊患者吃下“定心丸”。今年以来,省医保局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新冠病毒疫苗采购经费及时、足额供给,全力支持全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出台,在突发重大疫情期间医疗救治保障方面,又提出了哪些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呢?请为我们介绍一下。

王艳君:

好的,做好新冠病毒疫苗采购和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关乎民生、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责任重大。省医保局始终从 “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做到了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建立了协调保障机制。我们联合了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成立相应的机制小组,印发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了从今年的2月6日起,全面启动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各项工作,确保不因费用的结算影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

二是做好专项资金预算和上解。国家规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基金由医保的基金负担,财政通过后续补助的方式进行30%的补助,目前云南省已经完成了50亿元的疫苗资金上解。

三是做好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资金预付”。新冠病毒疫苗的采购资金采取先预付、后结算的方式,从今年2月11日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一时间向我省的疫苗采购机构垫付了3.87亿元,目前,共向疫苗采购机构预付疫苗的采购资金35.82亿元,并将全程地按照疫苗接种进度需求保障疫苗采购经费,全程做到“钱等苗”。

四是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医保结算标准。为了解决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医保实际结算价格偏低的问题,切实提高疫苗接种单位的积极性,加快疫苗的接种进度,更好助力建立全民的免疫屏障。从今年2月6日起,将全省疫苗接种费用统一提高到每剂次8元(含注射器),由接种地医保部门向接种单位进行支付。这个接种费用目前是按照上月接种、次月拨付到位的要求来安排接种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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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艳君

全省医保部门在疫苗接种这项工作中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思想,在服务大局中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确保疫苗采购资金拨付、确保目标人群应接尽接,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主持人:

这样的制度安排确实会让人民群众更加放心和安心。今年5月1日起,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出台改变了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状况,对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将发挥重要作用。请您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这个条例主要规范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王艳君: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五章50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要求,强化医疗保障的服务。二是明确基金使用的相关主体相应的职责,规范基金的使用。三是健全监管体制,强化监管措施。四是细化了法律责任,加大惩戒的力度。应该说《条例》的颁布是医疗保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次具体行动,是近年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的提升,将有利于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有利于实现医保制度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适用《条例》;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也将参照《条例》来执行;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条例》也明确基金使用主体职责:基金使用主体包括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的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参保人员。《条例》还规定了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在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明确了各方的违约责任还有处罚规定。

此外,《条例》在健全社会监督、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基于大数据下的智能监控、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管,规范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程序方面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条例》还针对不同违法主体、不同违法行为分别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持人:

昨天我们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今天节目的预告,也有很多网友关注,有网友说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很方便,希望这样的便民措施越多越好。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我省在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等公共服务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又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王艳君:

医保电子凭证是省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方便群众一个举措,这个工作也是我们着力解决医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推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一个举措。

在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方面,这项工作去年5月15日启动,之前也介绍过了我们在全国率先实现同时支持刷脸、扫二维码、医院诊间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四重保障“一站式”结算就医购药服务的新体验,到今年5月底,全省累计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达2400万人,这个数字占全省参保人数的52%。全省加上省本级就是17个统筹区有近11000家医疗机构、约13000家药店上线了医保电子凭证,另外还有接近2000家药店开通了刷脸结算业务,实现群众就医购药“刷脸就行、扫码即可”,群众的反应反响是比较好的。

医保电子凭证一是实现凭码就医购药。在原来持社保卡就医购药结算流程不变的基础上,实现参保人凭“码”就医服务,尊重老年人多元化就医需求,解决未成年人以及行动不便老人医保电子凭证申领和使用问题。二是实现经办查询业务线上办理。围绕医保电子凭证的身份认证功能,积极地推动实现医保经办业务线上和线下一体化发展,不断拓展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业务场景。目前已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查询、线上异地就医备案等查询业务在线办理。三是开通亲情账户功能。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的APP开通“医保亲情账户”功能,只要是添加了“亲情账户”,就可以用手机展示家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帮助亲人“码”上看病、拿药。

主持人: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也是众多网友关注的问题。我们知道,为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这项工作在我省开展情况如何?请您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王艳君:

加快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体现,也是进一步提高医保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李克强总理连续6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先接入了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率先开展了门诊费用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率先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重保障的“一站式”结算,率先启动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试点。2019年以来,我省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与支持下参与国家医保局在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区、市)开展的门诊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试点,今年1月1日,西南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西藏以及我们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目前,我省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已经实现了与全国各省(区、市)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与26个省(区、市)门诊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今年的一季度,省内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达到了13159家,省内已实现参保人群的全覆盖和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等费用的直接结算,累计结算197万余人次,医疗总费用306亿元。

主持人:

非常感谢您今天为我们详细介绍了我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相关举措,那也非常感谢您来到我们的演播厅!

王艳君:

非常高兴做客“在线访谈”!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

观众朋友,今天的节目就要跟大家说再见了,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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