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1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21年3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医保局党组工作的巡视,是一次认真把脉、精准治疗,是对省医保局党组和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巡视反馈意见既是体检报告,又是治病良方,全面指出了省医保局党组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肃中肯、切中要害,对省医保局党组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快云南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医保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与党史学习教育、“十四五”规划、医疗保障中心工作紧密衔接、一体推进,全面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3月5日,省医保局党组严格对照巡视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分析,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3月17日,局配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巡视整改方案,共提出122条整改措施。3月18日上午,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阮成发在听取十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逐项研究整改任务,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宏伟为组长的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保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有力推进,取得成效。
(二)抓实责任分解,压实整改责任。3月18日下午,省医保局召开全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局属各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3月24日,省医保局党组印发《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专项检查省医保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局巡视整改工作全面加快推进。5月25日,召开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梳理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对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落细。
(三)挂账销号整改,确保整改成效。省医保局党组坚持从政治上深入思考、分析和反思,按照“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的原则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既统筹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又注重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对整改实施“台账管理”和“销号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定期梳理问题整改进度情况,分析整改存在问题,确保了整改任务有序推进。5月29日下午,省医保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深挖细查问题根源,推进巡视整改任务,抓好整改成果运用。下步,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持续抓好巩固提升,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4月23日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专题辅导,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贯彻。扎实抓好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将近两年来共76件欺诈骗保案件全部处理完毕。建立云南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协同、联合监管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2021年1至4月全省共追回医保基金21466.16万元,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17例,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印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等,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做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把党的创新理论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不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二是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自觉把医疗保障工作放在全国、全省大局中谋划和推动,印发《贯彻实施〈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和《2021年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深化医保领域改革、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美托洛尔等34种药品纳入全省基本医保门诊“特慢病”用药范围,并积极与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明确将目录内符合“特慢病”使用的药品全部纳入门诊支付。及时按要求做好资金上解、预拨、结算工作,全程做到“钱等苗”。
三是研究制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政策业务学习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学习范围、学习形式、学习要求、监督检查等,压实学习责任。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15次,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对2018年以来未认真组织学习的33个政策文件,均进行了再学习再落实;对未制定贯彻实施方案的7个文件和未制定监督机制的9个文件,逐一进行梳理排查并均已整改落实到位。修改完善《云南省医疗保障局重要办理事项督查工作暂行办法》,改进督查督办方式方法,确保国家医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民生部门职能定位,严格执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对之前应拟订而未拟订的医保基金监管办法等11项政策、制度,全部整改到位。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日常接访等形式,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强化对《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调整方案》等文件的政策解读和指导。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率队到省内医药企业调研,协调解决企业在集采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向省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当前招采政策实施过程中省内生物医药企业反映情况的报告》。目前,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已顺利实施。
四是全力推进药品招采工作。对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所有挂网药品实行价格动态调整,将在今年内逐步把所有在网交易药品调整至全国最低价格;采取跨省联盟、州市联盟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共14批,带量采购药品平均价格下降60%以上。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医用耗材招采等重点任务进行重点督查督办,明确督办责任及问责方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昆明市被国家医保局列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改革全国试点,昭通市、文山州被列入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全国试点。绘制《招标采购药品耗材办理工作流程图》,明确处室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保支付、费用结算等工作有效衔接,督促指导怒江、迪庆、曲靖三个州市将城乡居民“两病”支付标准维护到本统筹区医保结算系统。积极推进集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建设。针对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滞后问题,重新修订工作方案,完成专家审评、风险评估、集体审议等程序,已召开听证会,待省发改委反馈听证报告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对全省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将继续加大对乡镇医保工作的调研指导力度,扎实抓好医保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不断提升乡镇医保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千方百计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五是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印发《云南省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研究制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重大风险防范暂行规定》等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认真分析医保领域需要防范化解的政治风险、政策风险、基金风险、拨付风险、经办风险、廉政风险等重大风险,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健全了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医保基金内部审计制度、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基金运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等风险防控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到州市调研,并及时召集相关州市进行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研讨座谈,提出对策方案。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医保基金审计发现问题自查和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州市对审计发现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工作。认真分析研判全省基金运行情况,形成《医保形势分析情况表》,并上报国家医保局。专门就新冠疫苗免费接种对各州市医保基金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措施建议。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保基金风险管理的通知》,提出5条针对性具体措施。
六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实施细则》,明确细化各级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对从严落实工作部署和分析研判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和通报制度、检查考核和追责问责制度作出规范。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分析2021年上半年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和对策措施。积极拓展网络宣传平台,强化正面引导,壮大主流声音。今年以来,已召开省级新闻发布会3场、新闻通气会1场,其中,在各省直单位中首家独立发布“学党史、办实事,云南医保为群众解难题”新闻发布会。局领导上线云南广播电视台《金色热线》栏目1期、《新闻联合播》栏目1期,在新媒体平台推送医保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340条,在中央驻滇及省市级媒体刊播新闻稿件250余篇。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七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讲话精神。在第4次、第13次党组会两次专题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局党组坚持每半年会同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4月28日召开局党组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形势分析会议;5月14日召开全省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相关处室认真分析研究全省医保系统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牵头研究制定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带领分管处室(单位)每季度梳理排查1次廉政风险隐患、分析研判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局党组书记牵头研究制定《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方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逐级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局党组书记亲自主持召开新冠肺炎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医保基金监管、医保信息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策与经办协调、保密工作等6次专题会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同”要求。
八是研究制定《中共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事规则》《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明确细化、列出具体清单。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各项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均提交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讨论审议。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暂行)》,出台专家管理办法、投诉管理办法等制度,与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建立了日常沟通机制。务实履行监督职责,主动融入省医疗保障主业主责各板块业务,掌握真实情况,提高监督工作的精准度和规范性。加强与被监督主体的沟通,处理好“监督“与“再监督”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采取列席会议、实地调研、不定时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提出监督建议。充分调动机关纪委、支部纪检委员(专干)监督力量,帮助提升业务能力,打造“三级联动”监督“动车组”。通过“阳光式”“温暖式”监督融入助力“清廉云南”“清廉医保”建设,督促局党组做细做实廉政风险防控,针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着力形成“以岗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九是建章立制抓规范,按照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省纪委信访工作规程,结合派驻实际,制定《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试行)》《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流程(试行)》2项制度,正在拟定《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办法(试行)》和《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履行执纪执法职责内部管理制度(试行)》。闭环控制抓执纪,建立“分办人定期提醒、经办人每周报告、组领导随机抽查”的问题线索提醒和预警机制,加强对机关纪委信访件办理的指导,指定专人对交办件进行跟踪、督办。改进作风抓时效,多次召开组长办公会或专题会,听取问题线索办理推进情况,统筹组织,对未分流或已分流但未办结的案件和问题线索盘清底数。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做好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把办理好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作为政治任务来落实,配齐配强办案力量,确保高质量办结。及时召开党组会审议通过免去局机关纪委书记兼任的机关党委(人事处)副处长职务相关事宜。严格落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为机关纪委配备单独办公室,配强工作人员,实现机关纪委独立挂牌办公。选派机关纪委书记参加3期业务培训班,提升纪检监督业务能力素质。聚焦监督首责,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开展重要节日纪律作风督查,依纪依法对相关违规违纪案件立案审查。
十是健全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抓好会前调研、征求意见、沟通协调等工作落实,党组书记坚持对提交党组会研究事项严格把关。扎实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印发《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的通知》,加强廉政教育和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强门禁管理,严格落实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强化外来人员管控。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日常监督。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的通知》,要求和督促各党支部每季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分析研判,及时更新细化防控措施,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完善内控制度,健全防控体系。印发《关于对医疗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在坚持“严”的主基调前提下,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中止与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代理关系,经省财政厅同意后将云平台项目调整由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代理。组建智慧医保平台建设专家咨询团队,对智慧医保平台项目建设相关工作进行把关,同时加强与其他省份横向对比,对项目需求以及合理性进行对比分析。2021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5次网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智慧医保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确保按期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十一是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强化宗旨教育,开展作风整顿,配齐配强医保经办窗口工作人员,做到定岗、定责、定人。大力推进智慧医保平台建设,优化异地安置人员自助备案流程,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和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上开展自助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大力推行异地就医备案“零跑腿”“不见面”等线上服务。加大对经办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局行风办加强对经办机构明查暗访,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关于为基层减负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全局工作微信群清理整顿,共核查全局工作群32个,清理3个。严格执行精文减会要求,严把发文审核关,切实提高发文质量,做好推进工作和为基层减负双推进。
十二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不及时、打折扣,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细等问题,加大对局重点工作任务的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印发局《财务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差旅费、培训费报销等有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加强全局干部职工财务政策培训,规范干部职工日常报账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十三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局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整改,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业务学习,做到重要政策带头学、重要文件亲自把、重要材料亲笔写,重要工作亲自参与、督促落实,切实提高医保政策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教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制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微调研工作暂行办法》《2021年局党组集中调研工作方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了解掌握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在调研学习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寻找破解难题的思路办法。合理安排党组会议题,认真抓好党组会会前调研、征求意见和沟通协调,党组书记对提交党组会研究事项严格把关,做到不成熟的议题和方案不上会,严格按程序决策。研究制定《中共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细化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列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规范议题酝酿动议、商议协调、合法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上会研究、发言顺序及要求等相关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制度。
十四是研究制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考察工作纪律要求,规范谈话口径,做到该走的程序一项都不少,该守的规矩一条都不破。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南省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方面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机关党委(人事处)围绕机构职能运行、干部职工融入融合、权责清单调整、防范廉政风险、干部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等问题,开展全局干部调研工作。
十五是充分用好编制资源,持续通过调动、招录、招聘、接收军转干部等方式,不断加强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启动一批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明确专人抓实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加强干部在线学习督促力度,通过强化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APP等在线学习,全方位、多渠道抓细抓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加强与昆明医科大学的合作,加快推进云南省医疗保障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对迟到早退次数较多的个别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责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坚持从严执纪,依纪依规对个别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予以立案审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及时传达学习省纪委省监委典型案例通报,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从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考勤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十条禁令》《中共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严肃考勤纪律。
十六是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党支部书记分别签订2021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印发《2021年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层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科学规范基层党支部设置,对部分党支部进行调整,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局党组召开2021年上半年机关党建工作形势分析会,深入查找在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任务,提出下步改进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醒督促党组成员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党组成员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把巩固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为局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内容,对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开展主题党日等基本活动提出要求、作出部署。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各级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把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全面全员的责任链。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分管党支部落实基本制度、开展好基本活动。结合每月重点工作考核、重要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督查,对局属各党支部落实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对“标题式”学习、党建业务“一锅煮”等问题严肃整改。严格落实加强党员日常化、精细化教育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宽严相济,切实把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贯穿到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党员干部工作纪律作风明显提升。
(四)关于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方面
十七是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与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问题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尚未完成的问题整改,以及审计整改等贯通起来一体整改。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特别是“十个专项整治”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医保经办服务中存在态度生硬、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纪律松散”问题,持续开展整治。积极推进全省智慧医保建设,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群众对医保经办服务的满意率。正视能力短板,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长效机制,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主线,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通过多种方式,把政治理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归口监督部门业务知识同学习、同融入,淬炼能干事、干成事的真本领、硬功夫。制定《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内设机构职责和人员分工方案(试行)》,加强对省医保局党组抓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对于未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的,及时约谈提醒。压实省医保局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对省医保局巡视整改推进情况开展实地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发出《关于系统深入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建议》。统筹完善制定《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对中央巡视和省委巡视分别反馈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问题整改监督补充方案》,把政治监督贯穿于整改监督的全过程各方面,提升监督成效。召开监督工作专题会,全面梳理、建立重点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计划表,清单式推进发现问题整改监督,适时开展“点穴式”、暗访式实地检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监督建议或工作建议。
十八是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欠费有关事项的函》,通知各欠费单位认真核查欠费数据,开展补缴欠费工作。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将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保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不断推动医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坚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政治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医保改革、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巡视整改等重大政治任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做到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决定决议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二)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好党组对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不断压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明确的“五个基本”标准要求,扎实推进“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的严格执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围绕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重点解决跨省异地就医、药品耗材价格虚高、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方面的问题。抓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从严打击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教育引导、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等措施,强化党员干部反“围猎”的意识和能力,斩断“围猎”和被“围猎”利益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锲而不舍整治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推进医保行风建设。
(四)全面加强组织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规定,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不断提高党组决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着眼于把方向、管大局,不断提高党组领导班子整体领导力。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制度规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选人用人精准度和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消除监督管理盲区。
(五)一以贯之抓好整改,充分运用巡视成果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解决好目前最急迫、最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巡视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抓好彻底整改和提高;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集中攻坚和突破,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对需要坚持长期抓的整改任务,认真研究治本之策,坚决防止边整边犯、反弹回潮现象的出现,以高质量巡视整改成果推动云南医保事业发展,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3886081;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439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楼602室;电子邮箱:ynybrsc@163.com。
中共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