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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疗保障局召开专题座谈会议确保中选药品落地 保障患者用药需求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0-01-21 14:37【字体:

为全面推进国家集中采购药品落实落地,确保患者用药需求,2020年1月21日上午,省医疗保障局召集昆明地区10家大型医疗机构,召开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使用专题座谈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宏伟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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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金梅副局长简要介绍了我省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情况,各医院围绕中选药品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交流,金梅、志学副局长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针对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进一步阐明了政策要求和下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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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宏伟局长强调,当前正值第一批国家集中采购试点扩围药品在医院落实落地的关键时刻,要进一步推动医保和医院形成合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这项重大惠民利民政策在我省平稳落地,把好事办好,让老百姓切实得到实惠,过一个安心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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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宏伟局长指出,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坚决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黄宏伟局长要求,各医疗机构一定要吃准吃透政策,并第一时间将政策要求传达到每一个涉及科室和医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一是要坚决防止搞简单“一刀切”,特别是对于少数未中选的进口药品,要保证供应,在积极引导患者使用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同时,也要尊重患者用药习惯,给予患者自主选择权,切实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二是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加强医生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合理引导患者预期,加强舆情应对,及时使广大患者知晓政策、理解政策、支持政策。三是要畅通配送渠道,医院要全力配合,做好配送企业的开户工作,确保中选药品入院畅通。不得以费用控制、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配送企业开户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

会议还就谈判药品落地、医保支付标准制定、打击欺诈骗保、耐药肺结核纳入特殊病病种范围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志学同志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梅同志出席会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等医疗机构分管负责同志及医保、医务、药剂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局机关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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