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部门联合发文,互联网医疗迎来发展春天!
近期,国家发改委等21部门近日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 2025 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此《规划》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2025年。
《规划》提及了智慧医疗领域,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两大维度,均明确了智慧医院发展的具体目标,强调要在服务水平和质量上下功夫,以满足公民更高层次服务需求。
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将纳入医保支付
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主要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
1、开展重点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程。加快社会保险、残疾人服务等重点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建立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相配套的支撑标准体系,强化标准信息公开与实施推广,持续开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2、补齐基本卫生服务各项短板。完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网络,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医疗保险缴费参保政策。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动省级统筹。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3、全面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加强国家、省级异地就医结算中心建设和跨区域业务协作,全面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为推动互联网医疗医保支付创新,近年来相关国家部门多次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如2020年11月,国家医保局就在《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支持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对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公平的医保支付政策。
此次《规划》对这一政策的再次提及,意味着互联网医疗服务进入医保将进一步加速落地,并推动线上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更高需求。
扩大医疗领域普惠性补给 加强智慧医院建设
“十四五”期间,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加强医疗等领域普惠性规范性服务供给。
均衡发展优质医疗服务。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提升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依托综合医院、职业病专科医院,加强尘肺病、化学中毒等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能力建设,增强职业健康服务可及性便利性。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推动医养结合等多业态融合服务发展。
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在医疗资源不足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和“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
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发展医疗联合体,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增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辐射服务能力。
推动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等救治中心以及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
推进医疗行业创新融合发展,医疗机构信息化提质增效。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发展医学检验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鼓励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
推动精准医疗等新兴服务发展。鼓励支持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心理咨询、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服务发展。积极发展智慧医疗,鼓励医疗机构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
鼓励智慧医疗发展,推动数据有序开放
推进新技术创新应用,鼓励支持智慧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公共服务与互联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探索“区块链+”的运用。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
强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加快实现民生保障事项“一地受理、一次办理”。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证明互认。加强地区间的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等便利服务。
逐步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建立健全政府及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规则,在加强公共服务数据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推动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部门数据有序开放。
原标题:21部门发文:支持智慧医疗发展,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将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