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人单检不超16元、多人混检不超5元!我省再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
为适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减轻群众负担,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的相关要求,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2〕61号),将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等耗材)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16元/次,多人混检(含检测试剂等耗材)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5元/人次(不区分混合样本数量)。将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2元/次,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允许除外单独收费,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不超过6元/次。自2022年5月31日零时起全省统一执行。
今年初,省医保局将“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政策及耗材集采降价成果”列为2022年10件惠民实事之一,年内已两次调整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同时,通过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核酸检测试剂已降至省级集采的全国最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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