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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医疗保障局:优化工作举措全力做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医疗保障工作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23-02-08 22:45【字体:

根据国家和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工作要求,文山州医疗保障局积极优化措施,全力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救治医疗保障工作。

保持“两个确保”政策不变。

对医疗机构确诊新冠病毒感染住院治疗患者实行免费救治,确保患者不因费用影响就医。对救治患者医疗机构继续实行医保基金预拨付,支持医疗机构采购救治药品和医用耗材,预付资金单独预算,不受总额控制影响,确保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截至目前己累计预拨资金3265万元。

扩大“三个方面”保障范围。

扩大报销保障范围,在继续落实前期住院费用报销政策基础上,新增实施新冠病毒感染门急诊治疗费用专项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不受门诊起付线和支付限额限制,医保报销7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按照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实施。扩大机构保障范围,对具有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的非医保定点机构,在签订临时新冠治疗医保服务协议后,临时纳入医疗保障协议管理,患者在该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按照现行政策予以报销。扩大药品保障范围,对临床应用确有疗效的治疗用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群众负担,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治疗新冠药品的基本上,我省有53种药品纳入临时医保支付并予以报销。

推行“四项措施”优化经办服务。

提前完成业务系统政策配置,根据国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为顺利落实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要求,文山州及时组织人员对医保业务系统、各医院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程序配置,设置“新冠门诊”诊疗模块,调整报销政策设置,确保1月8日0时起“乙类乙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延长窗口服务时间,州级医保窗口实行上午提前半小时、下午延长半小时的医保经办延时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在“上班没时间办、下班找不到地方办”的难题。加快医保报销审核拨付,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提出的医保基金拨付申请,实行先拨付再审核措施,有效减轻医疗机构运转压力。运用各类宣传渠道强化政策宣传培训,对全州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救治机构实行全覆盖培训,引导各级各部门准确掌握“乙类乙管”后医疗保障政策措施,提高保障服务能力,更好服务工作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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