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3年省级部门表彰项目设立调整情况公布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新设省级部门表彰项目7项、调整1项、撤销1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新设7项
(一)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表彰;
(二)云南省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云南省党校系统优秀教师评选表彰;
(四)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云南省宗教界先进表彰;
(六)云南省民政系统应对疫情先进表彰(临时项目);
(七)云南省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临时项目)。
二、调整1项
调整“云南省体育工作先进表彰”周期。
三、撤销1项
撤销“云南省教学成果奖”。
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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