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信访接待日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局2019年度信访接待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每月第四周星期四上午8:30至11:30。如逢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二)地点:环城南路439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二、接访人员
信访接待日由局领导主持接待,涉及信访事项的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陪同,视情邀请信访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共同参加。
如局领导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接待,按顺序后延或视情安排。
三、接访方式
信访接待日接访以直接与来访群众座谈的形式,听取来访人员诉求,解答和解决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信访有关事项
(一)预约登记制度。根据信访人预约情况确定接待顺序和人员,预约人员接待完毕后再视情安排接待临时来访人员。多人来访应推荐代表,代表不得超过5人。
(二)约见接待制度。局办公室根据日常信访件情况,确定约见人,并于接待日2日前通知信访人。
(三)督办制度。对接待日结束后需进一步研究或核查解决的,由局相关处室(单位)办理,并于15个工作日内反馈信访人处理意见。
联系人:麦锦屏
联系电话:63886090,1388825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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