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云南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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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日)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初心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民砥砺奋进,勇于担当作为,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实现了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有序衔接,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呈现崭新气象。
一、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
2019年末,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533.41万人,比上年增加12.49万人,增长0.3%。其中:城镇职工参保527.96万人,比上年增加21.08万人,增长4.2%;城乡居民参保4,005.45万人,比上年减少8.59万人,下降0.2%。
2019年云南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及其构成
(二)基金收支[2]
全年基本医保基金收入652.80亿元,比上年增加77.98亿元,增长13.6%,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收入324.33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收入328.47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全年基本医保基金支出565.86亿元,比上年增加88.4亿元,增长18.5%,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支出254.2亿元,比上年增长16%;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出311.66亿元,比上年增长20.6%。
(三)医疗待遇
截至2019年末,全省定点医疗机构9,956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03家,二级医疗机构743家,一级和社区医疗机构9,110家。全年享受医保待遇16,676.08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749.06万人次,增长11.7%,其中:城镇职工享受医保待遇3,505.27万人次,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13,170.81万人次。城镇职工住院率[3]26.3%,次均住院费用[4]8,881元,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83.7%。城乡居民住院率19.4%,次均住院费用4,960元,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3.7%。
二、城乡医疗救助[6]
全年资助978.28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直接救助262.69万人次,其中:住院救助183.58万人次,门诊救助79.11万人次。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收入30.67亿元,基金支出28.17亿元。
三、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7]
截至2019年末,全省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1,281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82家,二级医疗机构491家,一级医疗机构708家。全年外省市参保人员来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92万人次,医疗总费用3.87亿元,医保基金支付2.75亿元;我省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52万人次,医疗总费用7.56亿元,医保基金支付4.88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为正式年报统计数据。
[2]基金收支从2018年、2019年决算报表取数。
[3]住院率计算公式为:
住院率=出院人次÷平均参保人数×100%。
[4]次均住院费用计算公式为:
次均住院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合计÷出院人次
[5]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计算公式为:
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各项基金支付之和÷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100%。
[6]城乡医疗救助从2019年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统计报表取数。
[7]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取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