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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对退出贫困县医保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核实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时间:2019-05-13 18:37【字体:

按照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在十届省委常委会127次(扩大)会议上指示和《关于对2018年33个退出贫困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云督办发电〔2019〕5号)要求,5月5日至9日,省医疗保障局由局领导带队,分12个组赴昆明市寻甸县等15个2017年退出贫困县和昆明市东川区等 33个2018年退出贫困县,采取比对数据、收集资料、查阅台账、入户访谈等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医疗费用报销、县域内“一站式”结算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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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专项核实的情况看,各退出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坚持不撤摊子,不甩包袱,不停步、不歇脚,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48个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12809人(含2017年脱贫的15个县538760人)已100%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到位,县域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实现“一站式、一单式”结算。同时,发现在医疗保障扶贫领域还存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100%参保仍有盲点、慢性病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零星费用报销周期长、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等四类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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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整改专项核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5月13日,召开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陈豪书记和阮成发省长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退出贫困县医保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对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二是全体医保人总动员,压实最严格的攻坚责任;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四是要坚持医疗保障扶贫可持续,坚决防止过高承诺和过度保障;五是要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六是要优化经办流程,努力提升医保服务水平;七是要规范业务台账,收集鲜活案例,加大宣传,提升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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