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答复意见: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文件,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可向当地县级人社部门或乡村振兴部门申报1次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和这4项证明材料的其中任何1项,即:(1)务工证明(2)劳动合同(协议)(3)当年3个月的银行工作流水单(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即可申报一次性交通补助。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向当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至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核实务工情况,填写初审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审核,经乡(镇)审核合格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具体情况您还可以向属地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咨询。【答复时间:2023-08-10 17: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