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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000001/202302510
文号
云巩固振兴组办〔2023〕3号
来源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公开日期
2023-04-06

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稳妥推进2023年乡村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23〕1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22〕44号)精神,扎实稳妥推进2023年乡村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乡村建设重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3年全省乡村建设工作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总目标,紧紧围绕《云南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183”重点任务,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规划先行、彰显特色、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人民参与、建管并重,注重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相结合,围绕绿美乡村建设100个绿美乡镇、200个绿美村庄的目标,扎实稳妥推进200个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着力补齐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程短板,实现全省乡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

1.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持续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2023年完成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行成果标准化建设,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加快规划审核进度,督促各地依规建设。

2.稳步开展“设计下乡”活动。支持设计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发展,大力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住房建设。

(二)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3.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三级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加强通村公路与村内道路连接。2023年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以上。

4.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实施农村县、乡、村道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路段改造提升行动。

5.提升农村运输服务水平。支持条件具备的地区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并保证运营班次,推进行政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建设。

(三)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

6.推进实施大中型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工程一期、二期工程建设进度,推进黑河滩大型水库工程和弥泸、耿马、保山坝、石屏大型灌区建设进度。

7.推进农村防汛抗旱工程建设。推进农村防汛抗旱工程建设。推进全省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2023年计划治理河长520千米以上,推进14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作,提升山洪沟沿河村落防洪能力。

8.推进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2023年计划建成1100件以上工程项目,改变15万以上水窖供水人口和17.5万以上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方式。

9.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建立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

10.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完成400万亩以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四)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

11.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支持“新能源+”项目建设。着力建设现代化农村配电网,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远地区、边境村庄等农网薄弱地区,统筹高压配电网布点和中低压主干网络建设,有效解决中低压配电网现状重过载、低电压、防冰抗冰能力不足、超长、高故障、安全隐患等问题。加快推进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多场景应用开发,利用村委会、学校、医院及农户住宅等屋顶资源,开工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30万千瓦。

(五)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

12.建设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集配中心)。重点面向高附加值生鲜产品(包括果蔬、肉类、花卉、乳品、水产品、冻品)和医药产品等优势产区、重要集散地和大型消费市场,依托具备条件的存量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打造5个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集配中心)。

13.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藏设施和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和提升300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基础设施,培育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运营主体,建立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营销体系,提升产地冷链物流科技支撑能力。依托县城、重点镇布局建设一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提高冷链物流效率。

14.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引导盘活利用脱贫攻坚期形成的扶贫资产,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务等多方合作,建设以县城快递物流集散中心、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为支撑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2023年建制村实现快递服务全覆盖,推进2个以上快递品牌服务进村。

15.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提升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加快补齐基层流通体系短板。支持不少于15个县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六)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

16.建立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持续做好云南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一库两平台”运维及应用开发和数字乡村项目建设工作,建设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和全省乡村建设监管平台,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17.建设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支持建设20个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鼓励设施园艺、大田种植、畜牧和水产养殖等数字化升级改造,提升全省农业生产信息化率。总结、宣传、推广一批数字农业典型应用场景,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广泛应用。

18.建立完善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发挥省级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定期召开省级数字乡村统筹协调机制会议,指导推进州(市)级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的建立完善。拓展石林县、楚雄市、开远市3个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试点成效,推动13个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地区试点工作。

19.夯实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数字电视网络深度覆盖;开展宽带边疆建设,推进边境地区、偏远地区移动网络深度覆盖,保持全省未通宽带行政村动态清零,持续提升较大人口规模聚居区、公共机构、重要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景网络供给水平。面向农村脱贫户开展精准降费工作。

20.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持续推进“数商兴农”赋能云品上行系列活动。提升“一村一品”线上销售能力,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养殖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网络销售自有农产品。推进农产品直播电商示范基地建设,推动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社交电商等电子商务新模式在农村普及应用。2023年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速20%以上。

21.完善农村科技供给。整合科技资源,实施一批智慧农业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科技计划项目,提升农村科技供给水平。

22.建设政府应急调度音视频系统。实现省、州(市)、县(区)、乡镇四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音视频互联互通,满足一家建设多家使用、直达乡镇的需求。

23.推进乡村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和农村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依托“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建设完善云南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业务绩效管理系统(一期),并试行推广,初步建设形成覆盖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的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

24.实施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建设保山、普洱、德宏、怒江、临沧12个边境县(市)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智慧广电公共服务管理平台、专用文化信息服务平台。

25.提高为农气象服务的数据支撑能力。开展云南农业气象实时观测资料融入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和农业气象历史观测记录数字化,研制高原特色农业气象数据集。

26.提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社会效益。加强宣传,提高平台的知晓度和认可度。组建专业客服团队,开展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平台的运行水平。开展平台数据清理、系统升级,全面完成平台功能的优化。

(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27.完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有条件的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基本实现全覆盖;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28.建设应急广播体系。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的应急广播体系,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灾害事故多发易发地区、乡村治理重点地区等区域应急广播终端覆盖。

29.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利用在村邮政、快递、交通、商务、供销等资源和村内现有公共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年内覆盖50%以上的建制村。

30.改造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开展50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基础设施改造,拓展为农服务领域。

(八)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31.加大重点对象农房改造,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力度,2023年力争实施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10万户以上。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指导各地细化分类整治措施,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32.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建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确保建材产品质量安全。

33.推进农村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推进隐患识别和风险调查评价,推进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持续探索“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分级分类稳步推进工程治理,积极推进避险搬迁,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34.提升农村厕所革命质量和成效。推进农村卫生户厕愿改尽改,引导农民群众自主改造提升未达到卫生规范的户厕,确保正常使用,年内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提高到68%。合理规划公厕布局,支持有实际需求的常住户100户以上规模较大自然村新建或改造农村卫生公厕。

35.加快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站、一体化设施)建设等,提高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结合村落类型,分类施策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8%以上;因河“塘”施策,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账,年内完成25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36.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车配置、转运站和处理设施建设,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

37.建设绿美乡村。深入推进“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建设100个绿美乡镇、200个绿美村庄,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迈进。

38.建设水美乡村。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集中连片打造具有特色的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着力推进安宁、弥渡、陆良、威信等地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

39.加大农村废水粪污分类治理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开展农村废水粪污收集及处理技术研究,研发一系列符合云南农村实际情况的废水粪污收集及安全处理标准化技术。

40.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80%以上,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4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石林、水富等规划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配置水平达到优质均衡标准。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健全城区学校与镇区、乡村学校对口帮扶,完善“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新建学校”帮扶机制。

42.提升农村教育薄弱环节。实现控辍保学常态化清零;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300所,解决村内小学教室、食堂、运动场地、教学仪器、围墙、视频监控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建设必要的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功能用房;新建、改扩建200所公办幼儿园,助推学前教育扩容提质。

43.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建立针对校长的专业职务评聘制度,建立符合校长队伍成长规律的校长管理机制和城乡教育人才均衡配置机制。

44.巩固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改善村级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采取巡诊、派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充实人员队伍,提高基层首诊能力建设,全省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

45.推进农村养老助残服务补短板。推进100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建设。推进60个条件成熟的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

46.健全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强化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儿童的兜底保障。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47.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整治和组织功能。落实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事务统一管理、村干部分工负责的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规范村级事务运行,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

48.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抓实抓细农村地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乡村矛盾纠纷联动联调联处常态化机制。

49.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坚持对乡镇党政正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年至少轮训1遍,对乡镇、村其他干部每3年至少轮训1遍。

50.持续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抵边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

51.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不少于30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增强村级造血功能。

(十二)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52.加强常态化宣传引导。继续深入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农村、进农户宣讲活动。

53.创建文明村镇。积极创建新一届全国文明村镇。修订完善《云南省文明村镇测评体系(2023年版)》。

54.持续推进乡村移风易俗。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推广积分制、数字化等典型做法。

55.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管用水平。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巩固拓展基层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建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队伍,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实践活动,有效发挥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

三、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省级强化部门间协同机制,组织召开全省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省、州两级每季度调度乡村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县(市、区)党委、政府是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构建工作领导和部门统筹协调机制,着力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乡村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情况,按照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真刀真枪干起来,见声势、见行动。

(二)落实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管理制度。各地按照《云南省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试行)》和《云南省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要求,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各地2023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2023—2025年乡村建设中期任务清单,并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定期督导调度乡村建设项目入库和2023年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统筹推进入库项目实施。

(三)建立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公示制度。建立完善村内道路、供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运行机制,组织村民参与管理维护,确保设施持续稳定运行、长久发挥作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四)共建共享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做好乡村建设监测信息收集更新工作,与各行业部门共享平台数据信息,系统地掌握各地在乡村建设行动推进过程中的需求、投入、进度、成效和问题,为推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弱项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乡村建设进展成效的监测评价,督促推动各方加大工作力度。

(五)加强考核评估。健全乡村建设实绩考核制度,将乡村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各行业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督查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六)抓实示范创建。把开展200个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作为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依据职能职责,集聚本部门政策、项目、资金,集中优先支持《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的指导意见》明确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创建。示范地区要对照乡村建设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


附件:2023年度乡村建设任务清单.xlsx



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漪 0871-6555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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