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索引号
53000000107200810170
文号
云政办发〔2007〕225号
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开日期
2008-08-20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电子口岸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云南电子口岸建设总体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云南电子口岸建设总体方案

  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简称“电子口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共同建设的跨部门电子政务工程,对改善投资环境、提高通关效率、促进对外贸易和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06〕36号)精神,切实加快云南电子口岸建设,特制定《云南电子口岸建设总体方案》。

  一、建设云南电子口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规划建设云南电子口岸是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也是我省对外贸易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一是电子口岸可优化进出口贸易流程,提高企业通关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我省投资贸易环境、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二是通过“电子底账+联网核查”等工作方式,各口岸联检和综合管理部门可实现口岸执法数据的交换共享和监管方式的前推后移,使口岸执法更加严密高效,口岸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三是通过云南电子口岸,企业可实现物流信息联网传递、共建共享和实时查询;实现货物订舱、提箱、装箱和进场等业务的网上操作和预报预订;实现舱单提前申报和实时跟踪查询,有效减少企业办理货物进出口业务时间、降低运营成本。同时,通过税费网上支付等方式,以电子数据代替纸面单证流转,能有效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和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国际竞争能力。四是随着全省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外经贸企业内部管理和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建设云南电子口岸的业务需求日益扩大。

  云南电子口岸是国家电子口岸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省对外贸易的持续、快速发展,规划建设云南电子口岸的环境条件逐步改善。一是已在全省推广了13个中国电子口岸大通关应用项目(全国运行的大通关应用项目共43个),构建了云南省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和覆盖全省的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为云南电子口岸建设提供了网络支持和技术支撑。二是各口岸联检部门内部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化业务作业系统和信息网络,为规划建设云南电子口岸,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实现数据共享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外汇管理局、昆明海关、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口岸业务主管部门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各商业银行间均已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和信息交流机制,相互合作进一步深化。

  二、云南电子口岸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促进为目的、以需求为导向、以合作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建设一个以口岸通关执法管理为主、相关物流商务服务为辅的大通关、大物流、大外贸统一信息平台,努力促进全省对外贸易和开放型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设原则

  1.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与中国电子口岸相衔接,在数据采集和身份认证等方面实行统一标准。

  2.安全第一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建立完善数据公开、使用授权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全面提高云南电子口岸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联合共建原则。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建立完善合作机制,推进云南电子口岸共建、共管、共享。

  (三)总体目标

  自总体方案实施开始,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云南电子口岸建设成为具有一个门户入网、一种认证登录和“一站式”服务功能,集口岸执法管理及相关物流、商务服务为一体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通过这一平台,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加快通关速度,降低运营成本,使口岸执法管理更加严密、高效,人员、货物出入境更加规范、便捷,口岸管理、货物流通和商务运营的现代化水平和企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四)建设模式

  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要求,作为云南省大通关唯一门户网站的云南电子口岸采用虚拟模式建设,借助中国电子口岸建立信息交换虚拟平台。

  三、主要任务

  ——建设云南电子口岸门户网站。围绕云南电子口岸建设总体目标,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云南电子口岸门户网站,实现集口岸执法管理及相关物流、商务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

  ——推广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应用项目。与中国电子口岸合作,在云南电子口岸广泛推广应用国家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应用项目。

  ——建立云南电子口岸基础网络平台。借助云南省电子政务网络现有资源,完成云南电子口岸机房及办公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云南电子口岸基础网络平台。

  ——建立完善云南电子口岸运行维护和客户服务体系,确保网络及安全基础设施、门户网站、信息数据安全运行,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

  ——深入开发和推广应用具有云南特色的电子口岸应用项目,构建本地化应用系统。

  四、组织机构

  ——成立云南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由刘平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崔质涛、昆明海关副关长薛屹担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省国税局、省外汇管理局、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1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总体负责云南电子口岸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云南电子口岸建设联网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网络建设工作;拟定需在云南电子口岸开展数据交换和提供便捷服务的业务需求方案;做好项目推广和相关政务信息发布、管理与维护工作。同时,根据自身职能,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为云南电子口岸建设、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和综合保障。

  ——在昆明海关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昆明海关副关长薛屹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为:拟定云南电子口岸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云南电子口岸机房网络建设、系统建设和门户网站建设;负责云南电子口岸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业务需求方案,组织论证、评审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云南电子口岸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实行联络员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1位主管业务处室的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在云南电子口岸建设中的日常事务和联系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研究协调云南电子口岸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沟通各方面的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报审。同时,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还可成立项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有关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

  五、实施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完善提高、创新发展”的原则,分3个阶段推进云南电子口岸建设。

  ——启动实施阶段(2007年年底前)。省人民政府与海关总署签订合作建设云南电子口岸备忘录,正式启动实施云南电子口岸建设总体方案。建设云南电子口岸门户网站;完成各成员单位、入网企业连接中国电子口岸主干线路建设任务,实现云南电子口岸与中国电子口岸的上下连接;在云南电子口岸门户网站启动运用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完善提高阶段(2008年1月—2009年12月)。在云南电子口岸安全运行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外经贸发展实际,推广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应用项目,扩大云南电子口岸联网范围,建立云南电子口岸与各边境口岸作业现场的网络连接,全面实现云南电子口岸与国家有关部委、各省区市和省内各成员单位及边境口岸的三级网络连接。

  ——创造发展阶段(自2010年起)。根据我省口岸便捷通关和提高执法管理效能的实际需要,开发、推广云南特色的应用项目,构筑本地化应用系统,最终形成具有云南特点的大通关、大物流、大经贸信息平台,实现“一次输入、多次使用,一个窗口、全面查询,一套系统、分类服务,一处修改、全线更新,一次认证、全程通关”。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云南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云南电子口岸建设规划任务全面完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云南电子口岸建设工作,明确职责,落实任务,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州市特别是边境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云南电子口岸建设。

  (二)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云南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总体方案实施评估、检查机制,加强评估检查工作,保证规划任务的实施和目标任务的落实。各级口岸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共建、共管、共享”原则,建立健全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进云南电子口岸建设。

  (三)丰富服务内容。建立健全云南电子口岸客户服务体系,做好信息咨询、技术支持、口岸执法等各项工作,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促进云南电子口岸健康快速发展。

  (四)完善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保障云南电子口岸建设的顺利推进。前阶段启动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经费列入省财政年度经费预算,由省财政承担。建立健全项目开发与运行维护管理体系,保障云南电子口岸高效、安全运行。

主题词:经济管理 电子口岸△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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