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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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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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3/11/28 |
留言内容 |
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文件中,第二条提出:对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和边境县、市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照规定提前转正定级。请问艰苦边远地区的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是否能申请学费代偿?申请流程和条件具体有哪些? |
答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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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答复时间 |
2023/12/01 |
答复内容 |
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的规定:“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辖区内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根据您反馈的情况,因您工作驻地所属的州市县不在代偿范围,不符合我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