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推出9个方面48项政策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助企纾困,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各行业如何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税收优惠政策怎样助力小微企业稳步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权威部门为您解答。
问:新设立企业完成首次汇算清缴申报的当月,按次申报“六税两费”如何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答:按照《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3号)文件的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按次申报的,在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新设立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完成首次汇算清缴后,无论是申报当月、之前或是按次的,都应根据汇算清缴结果来决定是否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如首次汇算清缴结果是小型微利企业,当月按次申报“六税两费”可享受减免优惠,如首次汇算清缴结果为非小型微利企业,当月按次申报“六税两费”则不能享受减免优惠。
问:哪些行业可以享受存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政策?如何申请办理?有哪些咨询方式?
答: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问:哪些行业可以享受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政策?如何申请办理?有哪些咨询方式?
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