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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任务,严格落实
各州、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四禁止、一查处、三改革”8个方面16条措施,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省旅游发展委要认真履行旅游行业监管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牵头组织开展全省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指导各地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整治。省政府督查室要将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及其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防治结合,确保平稳
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细致做好政策宣传,依法依规深入开展整治。要在严厉整治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长效机制。要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妥处突发事件,确保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平稳、有序、可控。
三、加强宣传,注重引导
省旅游发展委要会同省网信办、新闻办等部门,抓紧制定完善宣传方案,加强网络管控,避免恶意炒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把握关键时点,注重正面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树立云南旅游良好形象。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云南省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详见源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