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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有关部门行政许可权集中到瑞丽市行政审批局的请示》(德政发〔2017〕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德宏州人民政府在瑞丽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和集中审批,将“粮食企业收购资格认定”等42项行政许可集中到瑞丽市行政审批局实施(详见附件)。
二、德宏州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改革措施,进一步明确审批和监管责任,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更强的管促进更好的放,全面提升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三、省审改办、法制办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及时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经验。
附件:集中到瑞丽市行政审批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集中到瑞丽市行政审批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详见源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