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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8年10件惠民实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10件惠民实事是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惠民实事的安排部署。省直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抓好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保障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督查,确保顺利推进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推进过程中涉及到的资金拨付、土地利用、环境评价、林地使用、水土保持等问题,各地、有关部门要给予优先安排和限时办结。
2018年10件惠民实事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各主办单位要明确负责10件惠民实事工作联络员,并于2018年3月15日前报省政府督查室。自4月5日起,各主办单位要以表格形式逐月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其中,7月5日、10月15日、12月25日要分别将上半年、前3季度、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以书面材料报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联系人及电话:张云萍 0871-63609810〔传真〕;邮箱:dc403408@126.com)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10件惠民实事
一、农村公路建设
目标任务: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启动实施27个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的自然村“村村通硬化路”工程,继续推进“直过民族”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和沿边地区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15000公里,建成10000公里。
主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民族宗教委,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二、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
目标任务: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40万套。
主办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目标任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0万人。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四、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目标任务:完成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主办单位:省水利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五、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
目标任务:贫困地区以县为单位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率达到100%,妇女常见病筛查达到60%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60%以上。按照《县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推进40所县级综合医院提质达标。
主办单位:省卫生计生委,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六、城乡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目标任务:新建或改扩建15个城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60个农村敬老院、50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新增养老床位1万张。
主办单位:省民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七、“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扶持创业
目标任务:力争“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10万人创业。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八、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村建设
目标任务:实施公共道路硬化、公共亮化工程、环境卫生整治、文体活动场地和村民活动室建设等村内公益项目,建设300个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
主办单位: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九、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
目标任务:建设600公里“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步道工程”。实施5个县级、10个乡镇级和1000个村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000人。打造“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工程”省级品牌3个、州市级10个、县级20个、乡镇级50个。
主办单位:省体育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目标任务:按照5年规划目标,实施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完成“全面改薄”任务。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