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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减免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减免责清单”的重要意义,对列入清单的行政处罚事项依法减轻、免予处罚时,要正确把握法律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结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证据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进行综合判定,满足清单规定的全部适用情形,确保过罚相当。
联系人及电话:潘韦帆,0871—64336687。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免予处罚事项清单
云南省住房城乡领域减轻处罚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