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省级部门文件
【字体: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

云市监规〔2022〕11号

各州、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省纤检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及《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经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

《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Baidu
map